建構務實且包容的AI數位生態:澳洲AI國家計畫與各級教育之治理(2023至今)
- 陳佩英、傅奕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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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陳佩英 | 臺師大教育系暨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
傅奕榮 | 臺師大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
一、前言
自 2022 年底生成式人工智慧(GAI)迅速發展以來,全球教育體系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範式移轉。目前各國相繼制定規範框架,以應對AI對教育所造成的轉型壓力,以及在全球數位革命趨勢中奠基國家發展的競爭力。澳洲聯邦與各州政府自 2024 年起,將AI系統性地導入各級學校中,並由聯邦教育廳頒布核心的政策框架,指引各州政府對AI融入當地教育的治理和支持機制,體現澳洲府對AI所抱持的務實態度。在國家戰略方面,澳洲聯邦政府於2025年底發布《國家人工智慧計畫》(National AI Plan 2025),企圖打造有競爭力、安全性和包容性的AI生態系統。在教育發展方面,澳洲各州教育部長會議於2023年成立「澳洲國家學校人工智慧工作小組(National AI in Schools Taskforce)」,發布針對 K-12 體系的《澳洲中小學生成式人工智慧框架》(Australian Framework for Generative AI in Schools),作為中小學導入 AI 的指導原則。另外,高等教育領域的相關規範,則以澳洲學生公平與成功中心(ACSES)提出的《澳洲高等教育人工智慧框架》(Australian Framework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Higher Education)作為指南。
二、澳洲《國家人工智慧計畫》
澳洲聯邦政府於2025年12月發布《國家人工智慧計畫》(National AI Plan 2025),作為2025-2030年間的國家戰略藍圖,將「把握機會」、「推廣效益」和「確保安全」列為三大發展方向,並透過基礎建設投資、人才培育、產業支持,以及強化監管能力等途徑,打造一個更具競爭力、包容性與安全性的 AI 生態系統(Department of Industry, Science and Resources [DISR], 2025)。以下概述該計畫三大發展方向和九項行動的重點:
(一)方向一:把握機會(Capture the Opportunities)——透過基礎設施建設與吸引投資,奠定澳洲各專業領域的數位AI實力。
1. 行動1:建設智慧基礎設施(Build Smart Infrastructure)
2. 行動2:支持澳洲 AI 能力(Back Australian AI Capability)
3. 行動3:吸引投資(Attract Investment)
(二)方向二:推廣效益(Spread the Benefits)——確保 AI 的利益能普及至所有地區、產業與社群,且沒有遺漏任何人。
4. 行動4:規模化的 AI 採用(Scale AI Adoption)
5. 行動5:支持與培訓澳洲公民(Support and Train Australians)
6. 行動6:改善公共服務(Improve Public Services)
(三)方向三:確保安全(Keep Australians Safe)——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,建立嚴格的倫理與安全監管,處理AI相關的威脅。
7. 行動7:減輕AI帶來的危害(Mitigate Harms)
8. 行動8:推廣負責任的實踐(Promote Responsible Practices)
9. 行動9:合力制定全球規範(Partner on Global Norms)
綜觀該計畫的重點內容,可見澳洲國家層級的AI政策推動與教育的高度關聯。其中,「途徑5:支持與培訓澳洲公民」強調AI素養不能只局限於單一學科的範疇,而是要成為澳洲公民具備的基礎能力。學校、高等教育與職業訓練(VET)應導入AI應用,幫助學生將新興數位技能與學習和就業對接。同時,政府間的跨部門合作更顯重要,產業端、技能與教育部門,必須要一同合作來培養具包容性且能與 AI 協作的勞動者(AI-ready workers)。再者,有鑒於AI的普及性反倒可能加劇既存的社會不平等,因此「數位包容性(digital inclusion)」亦是此一途徑的核心價值,政府應縮小因性別、身心障礙、原住民與偏遠地區等條件所產生的數位落差。另外,「途徑6:改善公共服務」則期待AI應用能優化公共教育,例如:利用 AI 減少例行行政流程、減輕教師教學工作的負擔、利用 AI 提供更適性化的學習等。
在全球各國AI佈局角力的趨勢之下,澳洲意識到AI採用與國家競爭力發展的重要性。2025 年底發布的《國家人工智慧計畫》為澳洲未來五年的國家層級AI政策奠定了基調。該計畫欲將AI應用全面融入政府各部門與社會領域,並將跨部門與機構的協作視為核心重點,亦是政府研擬後續政策與方案的原則。同時,該政策提出投資數百億建置私部門基礎設施管道,與近五億的聯邦政府直接撥款,顯示政府強烈的投資訊號。而在追求AI發展的過程中,澳洲政府也不忘包容、平等、多元等基本價值,避免國家在全力推動AI之際,遺落可能易受科技衝擊的高風險群體,包括:女性、原住民、中高齡勞工、身心障礙者及偏遠地區居民等。
圖1
概要:《國家人工智慧計畫》

註:修改自National AI Plan 2025 (p.9), by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Industry, Science and Resources, 2025.(使用ChatGPT生成之圖片)
三、《澳洲中小學生成式人工智慧框架》
澳洲各州教育部長會議於2023年成立「澳洲國家學校人工智慧工作小組(National AI in Schools Taskforce,簡稱:學校AI工作小組)」,由各州教育部代表、澳洲獨立學校協會(ISA)、國家天主教教育委員會(NCEC)、澳洲課程、評量與報告局(ACARA)、澳洲教師與學校領導力研究所(AITSL)等組成,是澳洲在應對AI變革時,負責跨區、跨部門協調與政策制定的官方組織。學校AI工作小組於2023年12月正式發布針對 K-12 體系的《澳洲中小學生成式人工智慧框架》(Australian Framework for Generative AI in Schools)(Department of Education, 2023),作為全國中小學導入 AI 的最高指導原則。以下概述該框架的重點內容,或能作為臺灣制訂相關準則的參考:
(一)框架目標
該框架針對中小學校園內生成式AI的使用(即能夠生成與人類創作相似的文字、圖像、音訊、視訊之技術),提出三大AI應用於教育中的核心目標:(1) 提升教育成果、(2) 符合倫理的使用、(3) 確保公平性與包容性。
(二)指導原則
該框架係基於前述提到的三大核心目標,提出六個指導原則和其它延伸說明,作為行政主管機關的治理準則,亦為中小學端導入AI時的規範:
教學與學習(Teaching and Learning):AI扮演輔助教學的「協作者」而非取代教師,旨在培養學生的批判性思考與獨立推理能力。
人類與社會福祉(Human and Social Wellbeing):確保AI的使用不會損害學生的認知發展、人際互動與身心健康。
透明性(Transparency):AI工具供應商必須公開AI的運作機制、學校社群需了解 AI 使用時機及其潛在影響
公平性(Fairness):防範不同背景學校之間的AI資源不均,避免數位差距擴大教育不平等。
問責制(Accountability):教育機構、教師及服務提供商需為AI工具的產出與教育結果承擔最終責任。
隱私、安全與防護(Privacy, Security and Safety):聯邦政府特別撥款 100萬澳元給澳洲教育服務機構(ESA),專門用於升級校園的隱私與數據安全機制,嚴格保護學生個資。
綜上,該框架由跨部門、跨單位組成的學校AI工作小組所研擬,強調有系統地對準澳洲現有的法律、政策或國際指標等(Department of Education, 2023),包含:《愛麗斯泉教育宣言》、《1988 年隱私法》、《1968 年版權法》、《澳洲人工智慧倫理框架》、《澳洲教師專業標準》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等,以確保各地區、教育主管機關或學校在制定AI相關政策與導入應用時,能有一致性的基礎。
圖2
概要:《澳洲中小學生成式人工智慧框架》

註:修改自Australian Framework for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School (p.4), by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, 2023.(使用ChatGPT生成之圖片)
四、《澳洲高等教育人工智慧框架》
相較於中小學教育環境,高等教育肩負不同的職責和活動,包含:進階學術參與、研究整合、專業實踐及學生的能動性和自主性等。因此澳洲學生公平與成功中心(ACSES)攜手國家學校 AI 工作小組,於2025年發表《澳洲高等教育人工智慧框架》(Australian Framework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Higher Education)(Lodge et al., 2025b),將「適切性(appropriateness)」置於核心,提供澳洲高等教育界一套系統性的準則。以下概述該框架的重點內容,或能作為臺灣高教研擬相關指引的參考:
(一)七大核心原則
該框架基於前述提及的高等教育責任,對接《澳洲大學協議最終報告》、《澳洲高等教育標準框架》、《學伴或網紅報告》以及SDGs目標等,提出七大核心原則,作為高等教育端導入AI時的治理依準:
以人為本的教育(Human-centred education):強調即便AI技術變得精密,人類的評鑑判斷力仍是不可或缺的。
包容性實施(Inclusive implementation):引入交織性影響評估,確保AI應用不會加劇社會不平等。
倫理判斷(Ethical decision-making through fairness, accountability, transparency, and contestability): 除了公平、問責、透明、倫理(合稱:FATE)之外,新增可辯性(contestability),確保學生有權對AI影響的決定提出申訴。
原住民知識(Indigenous knowledges): 原住民族有權維護、掌控並保護自身文化知識,以及這些知識在AI系統中如何被再現,亦即將原住民知識視為與AI對等的知識夥伴,而非可被任意擷取的訓練素材。
倫理開發與部署(Ethical development and deployment): AI 必須服務於教育社會價值。
培養對AI的調適性專業判斷力(Fostering adaptive skills for AI in-tegration): 高等教育的責任在於使學生知曉何時使用或拒絕AI 的專業判斷力。
實證驅動的創新(Evidence-informed innovation): 以研究數據指導技術整合。
(二)實施指引
該框架將上述抽象的核心原則轉化為具體合規的運作,提供各高教機構詳可參考實施指引:
治理結構(Governance structures):成立AI治理委員會,成員除了技術專家外,必須納入學術與專業職員、教育技術活躍研究者、多元背景學生代表、第一民族領袖、無障礙專家及倫理專家等。
政策發展(Policy development):政策應涵蓋學術誠信、評量設計、可接受使用指南、採購標準、教職員培訓、數據隱私及自動化決策等,並對準澳洲高等教育品質與標準局(TEQSA)的評量改革指南。
採購和開發(Procurement and development):建立嚴格的第三方AI工具審查機制,在工具研發中嵌入「設計即公平(equity by design)」的原則,且工具必須能證明對學習過程與成效有實質增強作用。
專業學習(Professional learning):避開一次性的培訓,而是要建立全面的專業發展計畫。內容需結合學科特定性(discipline-specific)、倫理意識、包容性與原住民視角,側重於提升AI 時代下教師的學術評斷力(evaluative judgement)
教學整合與研究應用(Pedagogical integration & Research applica-tions):將 AI 視為一種關係性技術(Relational technology),而非單純的交易工具,用以增強學生能動性。此外,亦須在研究中明確規範和聲明AI的貢獻與作者歸屬,以維護研究誠信
跨校協作與全國資源庫(Cross-institutional collaboration & National resource repository):強調各高等教育機構在AI治理上的「合作」而非「競爭」,並建立全國資源庫,開放與共享教育資源、案例、政策模板與評量範本等。同時,推動AI對學習成效影響的協同研究,確保AI融入的創新是促進而非削弱教育公平。
綜上,有鑒於AI 科技起初並非為了教育目的而開發,甚至與高教的價值存在衝突(Lodge et al., 2025b),該框架特別以「適切性」為核心,強調AI技術應被安全、負責任且合理地應用,並將抽象的倫理原則轉化為具體可行的策略,且與現有的法律、政策或指標等保持一致。另外值得留意的是,該框架主要針對AI導入高教的治理與經營,並沒有深入規範學術誠信和評量改革的細節,而是以TEQSA提出的指南(Lodge et al., 2023; Lodge et al., 2025a)為準,明確地區分學術研究誠信的管轄獨立性。
圖3
概要:《澳洲高等教育人工智慧框架》

註:取自Australian Framework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Higher Education, by Lodge et al., 2025.(使用ChatGPT生成之圖片)
五、結語
綜觀澳洲提出國家層級的AI政策與教育框架,可見澳洲透過跨部門/機構/單位的協作,提出全面且系統性的聯邦層級政策——《國家人工智慧計畫》,正視AI之於國家競爭力的關鍵定位,同時也不忘易受科技衝擊的高風險群體,凸顯澳洲在AI日新月異進步的同時,面對數位科技務實、謹慎與包容的態度。在教育治理上,澳洲同樣重視國民AI素養的培育,針對中小學與高等教育各提出相應的框架。然而,這些框架的制定並非另起爐灶,而是在現存的法律與政策基礎上,延伸出AI時代的治理新準則,既維持聯邦層級的一致性,亦與國際趨勢保持緊密的連結。總的來說,澳洲國家層級的AI政策與其教育框架,體現跨部門協作、對弱勢群體的關懷、持續檢視修正,以及對準結合既有制度等特性,正可作為臺灣教育體系因應AI時代轉型的參照。
參考文獻
Department of Education. (2023). Australian Framework for 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Schools. https://www.education.gov.au/schooling/resources/australian-framework-generative-artificial-intelligence-ai-schools
Department of Industry, Science and Resources. (2025). National AI Plan 2025. https://www.industry.gov.au/sites/default/files/2025-12/national-ai-plan.pdf
Lodge, J. M., Bearman, M., Dawson, P., Gniel, H., Harper, R. Liu, D., McLean, J., Ucnik, L. & Associates (2025a). Enacting assessment reform in a tim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. Tertiary Education Quality and Standards Agency, Australian Government. https://www.teqsa.gov.au/sites/default/files/2025-09/enacting-assessment-reform-in-a-time-of-artificial-intelligence.pdf
Lodge, J. M., Bower, M., Gulson, K., Henderson, M., Slade, C., & Southgate, E. (2025b). Australian Framework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Higher Education. Australian Centre for Student Equity and Success. https://www.education.gov.au/schooling/resources/australian-framework-generative-artificial-intelligence-ai-schools
Lodge, J. M., Howard, S., Bearman, M., Dawson, P., & Associates. (2023). Assessment reform for the ag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. Tertiary Education Quality and Standards Agency, Australian Government. https://www.teqsa.gov.au/guides-resources/resources/corporate-publications/assessment-reform-age-artificial-intelligen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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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佩英、傅奕榮(2026年7月31日)。建構務實且包容的AI數位生態:澳洲AI國家計畫與各級教育之治理(2023至今)。教育新知國際串聯。https://www.gel-net.com/post/建構務實且包容的AI數位生態:澳洲AI國家計畫與各級教育之治理(2023至今)






